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检出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42号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9期(总第520期)
当前位置:福建这30批次不合格食品被通报,涉及饼干、罐头、糕点、食用农产品等
核心提示:11月12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4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30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饼干不合格4批次,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罐头不合格1批次,糕点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9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11月12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4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30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饼干不合格4批次,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罐头不合格1批次,糕点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9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7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涉及4批次饼干和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分别为标称湖南全都旺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5月4日生产的咸蛋黄麦芽饼(夹心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标称厦门吉思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3月21日生产的九蔬小脆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市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凤凰店;标称广东森乐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2月20日生产的冬己黑糖麦芽饼(夹心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安成功街分店;标称金麟(福建)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6月13日生产的海苔苏打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市兴人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五缘湾店;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金峰店销售的甘草瓜子(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1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标称慈溪市买买提食品厂2021年2月5日生产的古法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建宁县田园超市有限公司;连江县福购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核桃葵花籽(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其超标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导致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食用过氧化值超标食品,可能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涉及糕点、餐饮具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涉及2批次糕点、1批次餐饮具,分别为标称漳州市町东烘焙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14日生产的白玉卷蛋糕(酸奶咸豆乳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捷特姆(厦门)商贸有限公司;标称龙海市香佳利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7日生产的肉松白面包,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惠安县惠百家购物中心;厦门市味友闽南宴文化推广有限公司的汤勺(消毒日期为2021年9月2日),大肠菌群不合格。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涉及餐饮食品、罐头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涉及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罐头,分别为漳浦县鲁格餐饮店的油面(加工日期为2021年8月25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标称杭州富阳大自然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4月15日生产的白果(银杏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可应用于豆类制品、油炸面制品等,在生湿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生湿面制品中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常见的食品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其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脱氢乙酸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6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问题,涉及餐饮具、水产制品6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问题,涉及5批次餐饮具,1批次水产制品。分别为漳浦县竹背篓餐饮店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8月26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漳浦县时代港湾久久餐饮店的蘸料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漳浦县时代港湾久久餐饮店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漳浦县汇聚大浪餐饮店的大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漳浦县鲁格餐饮店的蘸料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8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标称南京大小姐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6月1日生产的香辣鱿鱼丝,N-二甲基亚硝胺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武夷山市新百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含量极微,但其前体物质亚硝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形成N-亚硝胺类化合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水产制品(水产品罐头除外)中N-二甲基亚硝胺最大限量值为4.0g/kg。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6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6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石狮德辉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肉(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8日),克伦特罗不合格;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肉(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22日),克伦特罗不合格;泰宁县新国中百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豇豆)(购进日期为2021年8月30日),倍硫磷不合格;福建省平潭县新华榕超市有限公司流水店销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3日),毒死蜱不合格;南安市柳城福是八超市销售的柴鸡蛋(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3日),氟苯尼考不合格;丰泽区雷鲜优选便利店销售的精品香蕉(购进日期为2021年8月22日),噻虫胺不合格、噻虫嗪不合格。克伦特罗属于-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对动物有明显的促进生长、加速脂肪的转化和分解及提高瘦肉率的效果。《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中规定,-兴奋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克伦特罗的食品可能会引起中毒,诱发心律失常,出现心悸、头晕、乏力等症状,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倍硫磷是一种广谱、高效的有机磷杀虫剂,对多种害虫有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豆类蔬菜中倍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豇豆中倍硫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是目前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叶菜类蔬菜(芹菜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昏、头痛、无力、呕吐等症状。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期家禽中禁用。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产蛋鸡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噻虫嗪是一种全新结构的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香蕉中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噻虫嗪属于低毒农药,一般不会引起中毒事故。噻虫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5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涉及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5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涉及3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分别为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博旺食品商行销售的石蟹(海水蟹)(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1日),镉(以Cd计)不合格;福建省闽悦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公冬蟹(海水)(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7日),镉(以Cd计)不合格;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集美万达广场店销售的三眼蟹(公)(购进日期为2021年8月30日),镉(以Cd计)不合格;标称厦门贯一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0日生产的姬松茸,总砷(以As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东山县林峰贸易有限公司西埔新生活购物广场;标称广东梅业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2月26日生产的古法柠檬梅(李子制品),铅(以Pb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金港路店。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镉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在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砷分为有机砷和无机砷(统称为总砷),是一种源于自然和人类活动而存在于环境中的化学元素,石头、土壤、水和空气中都含有微量的砷。砷能够通过土壤和水被吸收,在谷物、水果、蔬菜、鱼类及海产品等食物中普遍存在。造成总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环境受到含砷废水、废气和废渣等工业废料排放以及含砷农药的使用、煤的燃烧等污染,从而导致食用菌在生长过程中受到污染。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水果制品中铅的最高限量值为1.0mg/kg。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生产原料或辅料带入到产品中,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导致。此外,还有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为标称常德市湘聚阁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13日生产的烤脖(酱香味),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市大晟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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